讓國家的惠民陽光溫暖貧困學生的心
——程女士為孫女申請困難補助案
【基本情況】 2015-4-1,程女士致電12345熱線:孫女龔XX在-田鎮(zhèn)茨洞完小就讀,其父母無能力撫養(yǎng),希望學校可以將她孫女定為扶助對象,請相關部門調查核實。
【處理過程】 縣教育局受理工單后,于4-2會同-田鎮(zhèn)中心學校到茨洞完小進行了調查核實。程女士有兩個兒子,小兒子離婚,現(xiàn)正在茨洞完小附近建新樓房,經濟條件不寬裕,龔XX系小兒子女兒。在發(fā)放學生困難補助時,茨洞完小制訂了發(fā)放補助規(guī)則,由學生家長出具申請報告,村委會簽具意見蓋章,并由學校下村核實、對比公開評選、張榜公布。因學校學生少,2014-下期茨洞完小只有2個貧困指標,最后評給了父母雙殘、吃低保的二-級學生沈XX與父母離異、本人是殘疾、父親長-不回家由奶奶照顧的五-級學生李XX。盡管學校經濟不寬裕,但考慮到龔XX的家庭實際困難,還是免收了她100元的生活費。隨后中心學校相關人員上門與程女士進行了溝通,并就資助政策與學校操作流程進行了解釋,程女士再無異議。
【反思啟示】 貧困學生助學金的發(fā)放是國家的一項惠民工程,基層一線的情況核查、規(guī)范發(fā)放至關重要。學校在發(fā)放貧困助學金時,要做到宣傳到位、程序到位、執(zhí)行到位,要使惠民、暖民工程真正溫暖貧困家庭的心。另也希望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貧困學生扶助的覆蓋面,讓每一個貧困家庭的孩子都享受溫暖陽光。
(縣教育局供稿)